专家简介:李明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资深法律专家,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2020年8月28日,由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指导,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主办的“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研讨会”在海南海口举办。以下是李明良专家在研讨会上的演讲内容:
今天的主题之一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这个课题实际上存在着争议,也就是说证券化这个词放在什么项下可以获得支持。
国家对于证券化、资本市场等是有管制有要求的。我们在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寻求支撑的时候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即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法理上的合法性,以及经济学上的合理性,必须解决法理合法性、经济合理性之后才有可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才有可能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所。
我们要解决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说,知识产权是一个智力成果。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和知识产权的发展密不可分,基于这一点,对于知识产权,其实应该自由传播而不应当设置限制的。其实无论民间还是官方之所以会持有不同的观点,就是因为这个智力成果实际上应当被全人类共同分享促进人类共同发展,这才是本来之意。当然,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可能出现很多的剽窃,就可能发生很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样会导致真正搞发明创造的人利益受损,从而不利于推进社会发展。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法律赋权,一方面,《民法典》第123条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八大客体。如果知识产权要为法律所保护,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知识产权也是对智力成果的法律赋权,也就是内涵外延不断地拓展。在《民法典》123条规定的八大客体之外,未来还会有很多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由于有了法律属性,无论是设立一个交易场所或者是交易场所设计一个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合法性跟合规性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客体,实际上符合证券的基本特征,因为它的客体可分割也是可重复利用的。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和证券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可行的。如衍生品市场、期货市场等要素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价格发现,同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及其开设的产品无一例外都应该具有对知识产权的定价的基本功能,也就是价格发现的功能。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是多因素的组合,因此,资本市场的介入,比如说利用科创板市场,比如说信托融资、证券化等等,所有的融资途径归根到底法律上面无外乎就是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这么多融资模式当中,最重要的可能就是证券化模式。
当然,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自身也有很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模式,那些模式也是很有效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今后发展方向应该是知识产权证券化,利用知识产权证券化来促进创新与经济发展、实现智力成果资源优化配置,这一句话应当概括了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业务模式目标。
此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在国际上可以说探索已久、模式众多,无论是美国、欧盟还是亚太,无论是政府主导深度介入的或者仅仅是政府引导的各类模式都可以作为良好的借鉴。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现状也表明了目前国内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主体众多、市场分散、实际业务处于一个初级状态。大部分市场都是政府搭台或者民间自发设立的主体,业务模式同质化、交易机制落后。而海南具有独特的国际化区位优势,便于建立产品标准化、交易国际化的创新交易市场。在这样的条件下,海南国知中心应当采用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为主,其他的融资模式和知识产权价值发现模式为辅的发展方向。
关注知识产权的同仁应该知道,深圳现在也在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要在海南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所,下一步到底应该如何完成历史使命,在此提几点意见:
第一,国家层面对于海南的定位就是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交易所跟交易中心两字之差,实际上它的含义跟内涵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而言,应当自觉融入国家的发展大战略,参与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建设。这不是一个企业的事,而是一个国家的事。虽然说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众多,但是能够像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经营模式、人才储备、产品储备、政策研究、法治研究方面已经沉淀这么深厚的功力还是不多。融入国家发展大战略,交易中心对于海南即将筹备组建的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可以提供很大的支持。
第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使命就是制度创新与规范探索,制度创新体现在知识产权的转让、运用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融入海南知识产权生态建设这样一个大舞台上将会是卓有成就的,让我们拭目以待、期待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