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贺小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海南自贸港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2020年8月28日,由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指导,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主办的“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研讨会”在海南海口举办。以下是贺小勇专家在研讨会上的演讲内容:
今天给大家汇报的内容是法治引领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与发展,将从三个方面来阐述:一是海南国知中心的定位,我们认为海南国知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是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而非简单的企业战略或是海南地方战略的落实;二是海南国知中心建设所涉基础制度的创新;三是海南国知中心发展法治路径的安排。
为什么说海南国知中心是落实国家战略重大举措?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看海南国知中心的定位问题。首先,当前经济全球化遭遇了逆风和回头浪,与此同时,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曙光,也就是数字贸易的规则开始出现,而海南国知中心实际上是把握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抓手。
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第一次经济全球化的载体是货物贸易或者叫商品贸易,其法律规则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关贸总协定的签订,并延续到1995年WTO的成立;第二次经济全球化的载体是货币,主要标志是1972年IMF协定的修订,由固定汇率变成浮动汇率、美元与黄金脱钩;国家之间签署保护投资的双边投资协定。从此,全球金融投资开始走向自由化的道路。
关于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学界认为应该是数字贸易的自由化,它的法律规则叫Digital Trade。数字贸易有两大核心要点,一个是跨境服务贸易,二是无形资产交易,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典型代表。无形资产交易的多数都可以通过数字贸易,而《海南自贸港总体建设方案》把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这一任务归入跨境服务贸易板块。由此可见,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实质是我国把握第三次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抓手。
其次,海南国知中心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重要手段。国际层面而言,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已经是一个贸易大国,但是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领域仍然存在短板,有可能被技术居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卡脖子”。我国提出2025计划之后,美国发动了中美贸易战。双方第一轮较量时,美国对于中国征税的基本都是涉及高科技的产品、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而中国对于美国征税的都是干果、坚果、猪肉等农副产品,不了解中美真实情况下,可能会以为中国是一个科技大国,美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实际并非如此。中美贸易战绝非简单的贸易争端问题,美国的真实意图是通过税收政策实现对我国高新科技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打压,将我国的高新科技发展扼杀在萌芽当中。坚持2025计划符合有关国家自主发展经济的主权原则,结合中美贸易战的背景,其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再看国内层面。国际贸易中,美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是顺差,只是货物贸易是逆差,知识产权领域更是一家独大,欧盟的知识产权相关贸易占GDP的比例达38%。对比相关数据,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当中无论国际贸易还是国内GDP中占比均不高。我们一直以来主要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从实际市场参与主体来看,其他一些关键的环节包括知识产权的运用、转化当中可能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我国已是数量排名第一的知识产权大国,但是转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统筹国际国内大市场的角度来看也需要海南国知中心这样的平台载体。
最后,海南国知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特色需要。优势层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其实已经到了分秒必争的时刻。比如上海自贸区的临港新片区,虽叫特殊经济功能区,但实质是未被命名的自由贸易港的自由贸易港。临港新片区将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进行分解逐条比对,找出与海南自贸港的目标和制度差异并力求匹配,不求其名而求其实。综合考虑上海本身在产业、金融等等领域的固有优势,对于海南来说,不仅面临国际竞争,实际上国内竞争也很激烈。
因此,海南应找出上海、深圳尚未涉足的领域先行先试,做到“人无我有”。海南自贸港建设多个品类的交易场所,目前知识产权交易所有望做出自己的特色,其他品类如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能源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等,不管海南选择哪一品类都很难赶上上海、深圳。因此,海南在自贸港要素市场建设时一定要找准特色。
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发展的核心产业,包括现代服务业、高科技产业和国际旅游业,这三大产业中有两个都跟知识产权紧密相连,从这个角度来看,海南应该有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场所的紧迫感与现实需要。目前企业界在积极推进,体现出了企业界报效国家战略的家国情怀。实际上此事应当由政府来主导推动,因为涉及国家重大战略,政府责无旁贷,现在企业非常积极,政府应该更加积极主动。
第二方面是海南国知中心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制度要有创新。总书记曾经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的是制度的集成创新。这一点在国知中心建设中体现得特别明显,它不仅仅是涉及某一板块制度的问题,而是涉及整个系统流程的制度问题。
首先,发展知识产权交易需要一个专业的交易场所,而交易场所受到2011年、2012年相关政策的严格限制。相关政策出台距今已经近十年,对于海南国知中心建设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探索来说这个限制是否一定必要,需要充分论证研究。对于背负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任务的自由贸易港来说,很多事情不能一刀切,在交易场所的审批和监管问题上当然也不能一刀切。
第二,关于税收支持,依托自由贸易港,应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支持,而不能只是局限在国内现有制度框架。
第三,金融汇兑的便利化,如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核查;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一系列的都要系统设计,缺一不可。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发展的法治路径。此前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当中提出的是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到今年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当中提出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这是《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到的所有交易场所当中唯一提升到交易所层次的,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于海南的规划定位。
第四,具体路径上,第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确实比较复杂,知识产权交易本身也比较复杂,所以在产品的设计上需要从简单到复杂。第二,需要建立一些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一些制度,比如说会员、交易、税负、清算、交割、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等。第三,大力呼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当中专门设立一个条款,条款主要涉及知识产权证券化和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定位。这样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知识产权证券化、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定位就能够与证券法中有关交易所的定位起到同等法律效力。最后主要是风险防范,由于时间关系不多讲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