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轮磋商,中德医学技术&教育管理合作组织(Sino-German Medical Technology& Education Management GmbH,以下简称“MEM”)与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海知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并于2021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协议。MEM首席代表黎青松、市场总监Sebastian Hahn,欧洲华南商会联盟法律顾问、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黎青艳,海知中心副总经理吴清烜、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刘丽颖、高级研究员符洪瑞参加了签约仪式。
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之后,双方就国际药械License in/out业务,医药、医疗器械相关政策及行业趋势交流,共同研究探索知识产权运营交易新模式,共同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面探讨深入合作。
海知中心副总经理吴清烜在座谈会上发言
吴清烜表示,海知中心与MEM的合作将共同打通中外知识产权流通渠道,构建全球的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要素的集聚高地。
MEM首席代表黎青松在座谈会上发言
黎青松表示,MEM与海知中心的合作是一种业务模式上的创新探索,对双方合作前景充满信心,今后会努力推动业务落地。
欧洲华南商会联盟法律顾问、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黎青艳作知识产权保护分享
黎青艳从国家层面、海南层面以及知识产权运用落地方面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分享,全文如下:
作为欧洲华南商会联盟法律顾问,我本人长期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研究,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与风险防范。下面就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谈三点认识和感受。
第一,在国家层面,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
第二,在海南层面,海南以地方立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打造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
今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今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打通了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条例》首先是作为海南自贸港法的配套法规,在立法模式上,采用综合立法方式,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制度和措施有机融合,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为打造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供有力支撑。另外,在对标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方面,海南结合自贸港实际先行先试“三举措”:一是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创设对未注册驰名商标实施跨类保护规则。二是借鉴香港的做法,创设海南自贸港内平行进口、贴牌加工的注册商标商品保护规则。三是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建立知识产权纠纷早期中立预判或评估制度。同时,在“运用与服务”中,提出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因此,我们看到,海知中心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国际性交易所,就是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特色需要,将大大有利于促进创新要素的价值发现和流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第三,在知识产权运用落地方面,需要关注法治引领和风险防范问题。
面对目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要落地要运用、要转化,就必然要法治引领,无论是设立交易所或者是设计一个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合法性的问题,要能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比如,我们业务涉及的跨境医药许可交易就有赖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而该项制度经历了四年的时间在2019年药品管理法中正式确立。
一是知识产权的性质与范围、取得与权利归属、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权利利用、权利保护与救济等具有不同于传统民事权利,形成了相对独立发展的制度体系。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入了法典时代,《合同法》《婚姻法》《担保法》《物权法》等都被整体纳入《民法典》收编了。但是,知识产权没有被收编,可见它的特殊性。
二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衔接。在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方面,《民法典》第123条规定了八大保护客体,但通过设置兜底条款即“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客体”,在立法上留有余地,以便新客体能及时受到保护,以平衡知识产权法定性与开放性。同时,在知识产权归属,各个知识产权单行法通常会对权利归属予以规定,但是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又常常与委托、合作开发等合同关系交织在一起,故《民法典》在合同编下技术合同一章中通过多个条款对知识产权归属予以细化规定;在知识产权利用和许可方面,《民法典》第844条确立了基本原则,并专设一节“技术转让与技术许可合同”,对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做了具体规定,等等。实现了《民法典》与《专利法》之间的衔接,体现了《民法典》与《专利法》等单行法之间的共生共存、相互配合的关系。
最后,主要是注意法律风险防范。
关于合作双方
MEM是由德国法院批准注册设立,总部位于德国柏林,是一家专注于德中两国医疗卫生领域合作与交流的组织机构。该机构的专家团队有近20年的中德/中欧合作经验,拥有中德医师协会,德国医疗联盟、德国医疗透明管理制度与标准委员会、德国莱茵州医院集团、纽伦堡医院等一批医学底蕴丰富、技术力量雄厚的战略合作伙伴。
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于2020年8月28日正式开业运营,立足海南、面向全国、服务全球,为交易双方提供成果挂牌、信息披露、咨询与评估、交易鉴证、资金结算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通过规范的交易流程确保交易的实现和价值的最大化。截至目前,在海知中心挂牌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权属转让及许可类产品的数量超过18万项,总金额超过38亿元,已完成交易金额逾千万元。跨境知识产权交易是海知中心核心业务之一,海知中心与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共建了国际药械IP跨境交易平台,实现国际先进药械知识产权的挂牌、展示、流转、交易、投融资等功能。海知中心是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筹建省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之一,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将以海知中心为基础升级筹建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